1、哺乳期间合同到期如何解决
哺乳期间,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到期,该合同应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若终止劳动合同,将构成违法终止。
1.女职工有权需要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若女职工选择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没办法继续履行,她还可以需要用人单位根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如此的规定,旨在保护处于特殊生理阶段的女职工,防止因劳动合同到期而面临失业的风险。
2、哺乳期合同到期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哺乳期合同到期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目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约中。
1.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第四十五条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3.对于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该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含继续履行合同和支付赔偿金等。
3、合同到期续延的其他情形
除去女职工在哺乳期这一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还存在其他应当续延的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这类情形包含:
1.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从事接触职业病风险作业的劳动者没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察看期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类规定的颁布,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劳动合同到期而给劳动者带来非必须的困扰和损失。